2014年5月12日 星期一

[轉貼] 談十二年國教總綱草案普通型高中之彈性學習時間/張淑惠

晚上9:01

原文轉貼自http://epaper.naer.edu.tw/index.php?edm_no=87&content_no=2183
【文/國家教育研究院研究教師 張淑惠】
場景一:107A校高一
星期三下午第一節課下課鐘一敲,萱萱與幾個班的同學拿著數學講義和筆記本快速邁步前往數學科專科教室。近日,數學老師教到「排列組合單元」,這幾位學生連同其他班幾位想多了解數學的同學,向學校提出在「彈性學習時間」請數學老師指導,由他們自主並和老師討論一學期的課程計畫。上課中,學生的眼睛雪亮地看著彼此想討論的資料,吵雜地說出自己的看法!老師與學生間的互動串成這節課的共好節奏……
場景二:108B校高二
中午休息時間慣例地從12點開始,原本1210分進行的第一節課就改為彈性學習時間30分鐘,這所學校從12點到下午140分,足足有100分鐘的時間可以彈性運用,包括班群師生對話及活動、社團活動、學生上圖書館、資訊館查資料、閱讀、小組討論等。小宇拿著自己的性向測驗、段考成績與課程諮詢教師討論未來自己的選修課程和大學學群申請等方式。他對理工相關學群比較有興趣,經與課程諮詢教師討論後,有了更清晰的修課計畫,對於未來的大學申請有相當程度的了解與自信。他的眼神也是雪亮的……
  此次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總綱草案普通型高中即在課程架構中,將99課綱中三年必修加選修的198學分降成180學分,讓每學期學生原從可修習33學分降成30學分,其中空出來的每週3節課即是「彈性學習時間」,由學校、老師或學生運用。總綱草案中的說明手冊即載明此種時間運用的原則,

  為了符應此次十二年國教的理念,在「學生自主學習」每學期每週訂定最低節數1~3節,以發揮學生「自發」規劃學習內容的精神。各校「彈性學習」中「學生自主學習」的保障精神與作法,應納入年度課程計畫備查及校務評鑑之重點項目。若為全校共同安排課程、活動或是充實/補強性課程,盡可能於團體活動或校訂選修中實施。除了重修及補修課程以外,其餘不列入學生修習的學分。
  「彈性學習時間」如何透過學校課程發展委員會的機制有效運作,將此一學生自主的精神完整展現,應是此波高中可展現特色的關注點。基於以學習者為中心的教育理念,我們都知道受限於時間與經費,學校的課程機制往往缺乏機動與彈性,而無法滿足每一位孩子的真正需求。給與其自主發展的學習舞台,讓創意夢想起飛、激發無限潛能。
   然而,面對學生的差異化,學校的課程架構好比是登山,每一位登山者可能目的不同,體能、速度不同,甚至態度也不同,當然所需求的資源亦不一樣,例如:
「高度重視」-程度好一點的學生不要塞一些垃圾問題或課程給他們
      (學校需要提供適性揚才的教材與課程資源)
「足夠支持」-對稍微落後的學生給予額外的時間與人力拉他們一把
      (帶起每一個孩子,展現他們的學習光芒)
  對每一所學校而言「無論學校做了多少,對學生而言永遠都不足夠」;對每一位學生而言「學校沒發展的課程,可能比發展出來有趣的多」。因為世界上「多數偉大的發現,都是誤打誤撞」得來的。學生主動發現問題、挑戰問題進而解決問題,才有可能發現下一個Facebookgoogle的創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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